近日,佛山市环保局拟出台《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目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透露,佛山市不再新建(扩建)陶瓷、玻璃行业,现有的陶瓷、玻璃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同时,优化能源结构,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到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0%。2017年12月底前,依法取缔关闭现有民用散煤销售点,全面取缔建成区内散煤燃烧行为。
在强化工业源综合整治方面,方案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鼓励引入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专业化VOCs污染治理,探索开展“企业端活性炭吸附+第三方深化治理”等模式。同时,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整治,2017年10月1日开始,陶瓷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收严为100mg/Nm3,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按月进行实际排放总量核定,实行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控制。
另外,2017年11月1日前,在佛山市运输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的车辆应实现密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新购入渣土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化密闭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