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制定《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组织实施企业错峰生产。本次错峰生产实施措施按照行业属性、燃料结构、企业所在区域的不同分为限产、全部停产、按时段生产等多种形式。
其中安阳、鹤壁、郑州、焦作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平顶山行政区域内的建材企业,包括47家陶瓷企业、87家耐火材料企业,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停产。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被要求错峰停产的工业企业并不含以电、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