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中院审理的中宇系企业破产重整案举行第一次分配款发放仪式举行,并现场将第一批分配款发放到15位债权人代表手中。中宇系企业破产重整案第一期投资款如期到位并发放分配款。
据悉,根据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泉州中院于2016年7月1日裁定将泉州中宇卫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泉州中宇陶瓷有限公司、南安市中宇电镀工业有限公司、泉州市永胜电镀工业有限公司、泉州市高宇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并入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原则同意上述公司重整期间继续经营的请求。中宇系企业重整期间,中宇系企业继续营业,银行账户正常使用、经营管理团队不变,生产经营不变,职工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