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求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郑州市、开封市、安阳市、鹤壁市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市、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砖瓦窑、陶瓷等耐材企业,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全部停产。
对2018年6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陶瓷企业,豁免其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要按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对2018年9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陶瓷企业,豁免其2019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不再实施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