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未披露环保处罚
8月7日上证报讯,据强韵数据调查显示,海鸥住工(002084)于2018年4月25日收到广州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公司对该事项并未公开披露,且其参股公司在前述时间段正在为港交所上市做最后冲刺(已于7月12日正式上市)。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广东省大气和水专项督查组2017年8月11日现场执法检查及广州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8月16日、18日调查核实,2017年8月11日,当事人海鸥住工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其位于锌合金车间楼顶的15#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泵停用,导致酸雾废气未经碱液喷淋由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广州环保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