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移冻结款 “网红村”一社长被拘留
9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广东省高院共同举办的全国法院第二十二期“决胜执行难-南粤执行风暴”全媒体直播活动在广东佛山、中山、东莞三市同步举行。其中,中山市某陶瓷加工厂与中山市某土石方工程公司、周某雄等五人合同纠纷一案,周某雄被判决返还中山市某陶瓷加工场130万元及利息,周某雄拒不还款。另,周某雄获关塘村分红款109万元,经济社负责人未依照法律文书冻结分配款。中山第一法院向关塘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周某泉分别作出罚款30万元、3万元的决定,并责令该经济社限期追回案款109万元。执行现场,因被执行人周某雄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周国雄实施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