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中社10月10日讯,齐翔腾达早间公告,公司获悉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9日出具民事裁定书,淄博市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信托对被申请人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的重整申请。
齐翔集团与山东信托之间所涉及的债务为齐翔集团以公司股票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信托的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新项目建设正常,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责编:陈铭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271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10-10 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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