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明确,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4日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政策有效期为1年。
发布者: | jyjc68 | 浏览次数: | 310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11-12 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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