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设置。12月底前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诊室(门诊),并具备24小时内启用、正常运行的能力,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加快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做好应急预案。根据就诊量增配相应的医护人员,完善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各地要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的15-20%配齐配足中药、解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