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技部网站1月6日消息,科技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深圳、广州、杭州、重庆、上海、北京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
发布者: | jyjc68 | 浏览次数: | 26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3-01-06 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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