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第二十条售价指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综合考虑本市住房困难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水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指出,市住房主管部门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拟定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计划;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