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主导的跨境电商新政将于4月初落地。其中或包括全面取消“免征50元以内的行邮税”税务领域优惠政策,新政策或将从过去鼓励所有类型的跨境电商,转变为鼓励跨境出口电商和对实体经济促进作用较大的B2B模式跨境电商,同时限制跨境进口B2C模式。
| 发布者: | jc68 | 浏览次数: | 210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6-03-23 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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