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股权激励计划引争议,员工离职未兑现
近日,两名美团前员工将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确认其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行权收据和股份证书。据海淀法院通报,原告刘先生诉称,2011年2月1日其入职三快科技公司,在职期间被授予35000股的股票期权,三快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兴在该通知中签字。2013年8月21日其离职,此后双方因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产生争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布者: | jc68-jy | 浏览次数: | 29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6-09-27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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