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通知:电视剧网剧无许可证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9月4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规范购播和宣传行为,维护电视剧行业健康发展,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38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7-09-05 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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