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口迁移施行新政 公安部门12月1日起受理
南宁将于下月实施户籍新政,首先是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对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实行“零门槛”入户政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迁。同时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将“在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满2年”的户口准入条件调整为“在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并办理居住证”。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30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7-11-22 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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