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35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8-02-15 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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