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持有者可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集中兑换期结束后,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317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8-03-22 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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