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共享单车车身不得有广告,公交站、地铁口5米内禁停
据澎湃新闻,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拟要求:车身不得违规设置广告;企业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时,要避开四类禁止停放的区域,还必须取得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15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名运维人员。
发布者: | fsjc68 | 浏览次数: | 361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18-06-09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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