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科技部、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等国家部委近日联合印发文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和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对中关村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按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按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者: | qkl73 | 浏览次数: | 323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2-18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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