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市场监管总局24日消息,该局原则同意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应试点方案开展电梯智慧监管试点。试点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通报要求,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主体责任,厘清安全监管边界,强化社会监督和协同监管,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环境,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探索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实现更加科学的分类监管、精准监管。
发布者: | qkl71 | 浏览次数: | 21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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