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浙江省湖州市发布通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要求,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对分期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项目申领预售批次不超过4次。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布并推出全部准售房源和车位。加强住宅预售备案价格审核审定,在售项目不予上调备案价格,续批预售备案价格不高于前批次。
发布者: | qkl79 | 浏览次数: | 278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3-27 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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