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贵阳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网站4月14日消息,该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通知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近年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
发布者: | qkl86 | 浏览次数: | 2163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4-14 1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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