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16日讯,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暂行规定提到,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
(一)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企业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0%以上;
(二)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三)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
(四)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采用《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