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新华日报5月10日消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在国内率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4月21日起,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常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企业全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并按年度基数调整文件的规定调整缴存基数。
发布者: | qkl86 | 浏览次数: | 27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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