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深圳特区报15日报道,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印发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从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使用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以促进地下空间综合、系统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建设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灾、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禁止地下空间建设住宅、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养老生活用房等项目以及中小学普通教室。
发布者: | qkl78 | 浏览次数: | 226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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