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新美星(300509)8月13日晚间公告,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公司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新美星已于去年12月7日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发布者: | qkl83 | 浏览次数: | 145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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