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清风商丘16日消息,经商丘市委批准,商丘市纪委监委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
其中,陈富磊,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全县疫情防控统筹协调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副县长职务;
刘洪立,虞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对分包谷熟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不力,督导乡镇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徐志强,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