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顺利实施。《管理办法》已于8月26日起施行。在清单内管理方面,境外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跨境方式提供《负面清单》中禁止的服务,各有关部门严格禁止准入;以跨境方式提供《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性领域服务,由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应规定实施管理。(海南日报)
发布者: | qkl76 | 浏览次数: | 211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8-28 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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