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日前,海南省科技厅印发《海南省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推动海南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自今年9月11日起施行。《细则》指出,根据《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海南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完成迁入注册后12个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等给予奖励,额度为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或研发投入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迁入奖励资金只能申请一次。(南海网)
发布者: | qkl89 | 浏览次数: | 12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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