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市场监管总局: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包括:在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律责任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相关许可证。”
发布者: | qkl82 | 浏览次数: | 20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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