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其中提出,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打击“学区房”炒作成果,强化一、二手市场联动,同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和二手住房市场专项整治。
发布者: | qkl75 | 浏览次数: | 288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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