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针对网上流传的关于监管就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时报记者从多位信托业内人士核实到,部分信托公司近日收到银保监会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信托公司不得在注册地以外设有异地管理总部或形成异地管理总部运营模式,信托公司应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异地管理总部整改工作,其中中后台部门应迁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信托公司前台部门(业务、营销)可在异地设立,中后台部门均应在注册地设立。异地前台部门不得有业务等审批权限。
发布者: | qkl92 | 浏览次数: | 224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0-08 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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