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中国政府网)
发布者: | qkl79 | 浏览次数: | 178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0-08 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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