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14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发布者: | qkl83 | 浏览次数: | 185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0-14 15:50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
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