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廊坊市、山西省长治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三明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山东省诸城市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在改革中,请将取得的积极成效、积累的有益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报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发布者: | qkl76 | 浏览次数: | 26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0-17 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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