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召开了上海地区绿色金融经验成果交流会。会议强调,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绿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完善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加快本机构绿色转型,建立绿色低碳相关治理结构和考核机制,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运用多种手段率先实现自身碳中和;构建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防范机制。
发布者: | qkl83 | 浏览次数: | 17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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