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6日消息,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为此,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了RCEP即将正式生效的有关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中方对生效实施准备工作高度重视,于今年4月15日将中方核准书交存东盟秘书长,在协定签署后半年内基本完成了有关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准备已经就绪,能够确保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义务。
据了解,相关协定签署国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国内核准程序,均表示将尽快完成核准。根据RCEP的有关规定,协定将在这些国家各自完成核准程序、提交核准书,并被东盟秘书长正式接受核准书后第60天对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