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30日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已经出台实施,该办法支持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解决员工住宿困难、通勤不便等实际问题。
办法提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租赁合同应当在住房部门所属的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租金应当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
发布者: | qkl80 | 浏览次数: | 1522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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