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口岸城市要学习借鉴上海市建立空港管理委员会的经验,在本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框架下,建立由1名负责同志牵头,卫生健康、疾控、海关、移民边检、民航、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口岸防控专班,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和责任人,统筹各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口岸城市可研究在辖区内设置疫情防控缓冲区,缓冲区内实行相对严格的管控措施,缓冲区外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