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健身锻炼需求,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
《服务规范》对场馆提出的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规范更为明确,量化要求更加细致,如要求“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在体育场馆开展的运动技能、科学健身等公益性体育培训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年”等。强化场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功能,要求“在体育场馆举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场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