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商务区等战略功能区提出了更高要求,鼓励这些地区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市级工作专班作用,协同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263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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