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金融租赁公司、境内专业子公司可以在境内保税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境内区域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专业子公司可以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应当全资设立、持有项目公司,其下设的所有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之和均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合并报表口径)的50%。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3859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1-07 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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