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鼓励全市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降费减息或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并酌情为暂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客户办理展期、延期等。疫情期间,商业保理机构对受本次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企业,积极提供临时性周转资金和中长期保理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12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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