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方面,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疫情防控期间,上市公司事后公告披露时段延长至晚上23:00。增加邮件、传真等公告提交方式。上市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使用EKey通过日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放宽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形式要求。文件信息披露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暂以电子签章等代替,或者提交相关说明。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16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3-27 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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