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人社局介绍,经市政府同意,根据《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本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3年4月30日。
|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412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5-02 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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