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9日发布《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首套房首付比例按20%执行,引导商业银行逐步下调房贷利率、缩短审批放贷周期。扩大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A类覆盖面,将A类企业比例从10%调整为20%,使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在预售进度条件、预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探索采取担保方式,释放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1084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5-02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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