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建环能(300425)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完成授予。
值得注意的是,中建环能选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中建环能也成为市场上首个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央企控股创业板上市公司。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正成为股权激励工具新宠
自2019年6月科创板正式开板至今,注册制已试点近3年,证监会和交易所也分别针对科创板及创业板的股权激励实践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明确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股权激励工具的法定地位。与股票期权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行权价格上相对优惠,激励性更强。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需激励对象提前出资,等待期满后,若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便可在未来几年内分次以授予价格出资获得公司股票,可实现中长期激励目标;同时,也能避免实施过程中因员工异动而频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从而导致公司总股本不断变化的问题。
近两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逐步受到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青睐,但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国有企业较少。今年初以来,国务院国资委陆续批复了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彰显了国资委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认可,未来势必会有更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此种激励工具。
股权激励促进“专精特新”
据了解,此次激励计划是中建环能并入中建集团以来首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因此激励规模控制在了3%以内,授予总规模为总股本的2.94%,共计1988万股。同时,公司也设置了部分预留权益,用以吸引未来新进人才以及考察和鼓舞潜在激励对象。
公开信息显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51人,其中包括了6名高级管理人员及145名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骨干员工,激励对象范围重点向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生产制造板块员工倾斜,将核心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捆绑,从而实现企业价值创造和价值传递。
在考核机制上,公司分别设置了授予和归属阶段的考核目标。在授予阶段,除了考核公司业绩外,还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做出了要求。在归属阶段,为实现公司战略及保持现有竞争力,公司基于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激励,选取扣非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14%)、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5.30%)、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0)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且前两项指标需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中建环能是2015年2月上市的创业板公司,是一家以环境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为核心的科技型环保企业,公司及下属多家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中建环能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截至2021年底,中建环能总资产37.94亿元,净资产20.03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1亿元,归母净利润1.8亿元。(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