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提出,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1021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5-31 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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