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记者6月8日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245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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