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 发布者: | szjcw | 浏览次数: | 142 |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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